僧人穿的三衣稱袈裟,又稱福田衣,供僧又叫種福田,就猶如我們有種子,但沒有田地可種就沒有糧食吃。我們培植善根猶如播種,而弘法利生的僧人,就是我們播種善根的福田,能把我們有限的福報,變爲無限的福海。
“袈裟”是梵語,又稱“袈裟野”、或“迦羅沙曳”,義譯是“濁、壞色、不正色、赤色”或“染色”之義。源於佛陀與阿難路過一處稻田,佛陀停步駐足,深覺稻田形制十分規整,便問阿難,能否將三衣也按稻田形制製作。阿難便遵照佛之觀念,以“葉”(布與布之間的重疊部分)作田埂,以“條”作田塊,製成“田相法衣”,即現在常見的袈裟的樣式。
袈裟是不能用青、黃、赤、白、藍等正色來製衣。三衣依規定須使用壞色布料製成,壞色是指袈裟應避免使用以上五種正色,有三種壞色即:青壞色、黑壞色、木蘭壞色。佛陀爲使僧侶與外道有所區別,以及避免對所穿衣服生起欲染心,因此制定僧衣應染成壞色。(青壞黑壞,不是青色和黑色,接近於黑藍墨水那個顏色。)袈裟必須用很多的小布塊組合在一起,然後縫合起來,所以也把它稱爲壞色衣、雜碎衣或割截衣。
《十誦律》中記載佛陀於寒夜中,親自試穿衣物,發現只需三件便能安然度夜,故規定僧人蓄三衣足矣,不能多亦不能少。這便是“三衣”的來源。三衣以及僧祇支都是割接過的長方形布。僧祇支又叫覆肩衣,爲遮蓋肩膀或胸部而爲比丘尼設計,比丘尼因遮蔽故可蓄五衣。
僧服是沿襲印度的傳統,但是中國很多地區氣候寒冷,單是三衣顯然不足以禦寒。漢傳佛教援引佛制“許蓄百一物以至長物”的規定,在三衣之外,另制小褂、中褂、長褂及大袍等其他常用僧服。其中的海青、褂杉、帽冠、鞋襪等,淪為中國佛教僧侶的常服。釋迦牟尼佛初時規定僧人只能擁有三衣──安陀會、鬱多羅僧和僧伽黎。現代袈裟大致可分爲五個部分,分別是:條、葉、緣、揲、鉤環。指由裁片縫合成的長條形衣片。安陀會由一長一短兩個裁片合爲一條;鬱多羅僧兩長一短;下品僧伽梨兩長一短,中品三長一短,上品四長一短。再將條交錯排列,縫合成衣。
安陀會:五條衣,又稱五衣,由五條布縫成的中宿衣。在佛陀時代是比丘貼身而穿的內衣;灑掃作務時用的,所以它也叫做作務衣。
鬱多羅僧:七條衣,又稱七衣,由七條布縫成的入衆衣,用於聽經聞法、誦經禮懺,或大衆集會時用的,也稱入衆衣。
僧伽黎:九條到二十五(單數)條衣,又稱祖衣,是僧人的正裝衣,又稱爲莊嚴衣,是僧人的禮服,在講經、說法、見尊長、國王召見或列隊上街託鉢乞食時必須穿的。
祖衣分爲三品九種:下品三種分別爲九條、十一條、十三條,每條皆兩長一短;中品三種分別爲十五條、十七條、十九條,皆三長一短;上品三種分別爲二十一條、二十三條、二十五條,每條四長一短。大衣的隔數,從九條衣的二十七隔到二十五條衣的一百二十七隔不等。
披覆僧伽梨通常有兩樣式:
通肩式:僧伽梨通覆兩肩、右衣角繞頸搭左肩的樣式。通肩披覆的形式,見圖中正面底端有兩層,裏層長出的爲安陀會,外層爲僧伽梨,在右側腿部可見中層的欝多羅僧,欝多羅僧小於僧伽梨,故只有當右臂舉起時,才能在側面看到。
袒右式:僧伽梨只覆左肩、右衣角由右腋下繞過搭左肩,露出右肩的樣式。袒右披覆的形式,見圖中其腰部突起的一圈,是裏層系安陀會的帶子。(參詳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v5kTKDRyeqqBzMI7hu0DYA)祖衣是沒有裝配衣鉤的。
《四分律》中說到:“佛弟子舍利弗入白衣家,深恐風吹袈裟,脫肩落地。”由此,佛陀聽許弟子在左肩胸前祖衣領邊,穿釘鉤紐,繫牢祖衣。後來,演變成如意形的衣鉤和衣環。袈裟的尺寸大小、色彩和式樣都應嚴格按照律經選材縫製,而不能隨意製做。
【搭衣】搭,掛的意思,將袈裟掛於身上,稱搭衣。披衣則現如來相,在家居士所披的是縵衣,又名鉢吒禮懺衣,一塊布不割開,說明不是福田衣,只用來禮佛求懺悔。出家受了沙彌戒的沙彌、沙彌尼亦不能披五衣,只可以披縵衣,亦不能受人禮拜,受了具足戒後,纔可披三衣。亦見過有居士受了五戒便披五衣,那是不如法的。
搭衣之時,要誦諸偈和咒語。在家信衆只有受過菩薩戒的纔可以搭衣,所搭之衣稱爲縵衣,與僧伽所搭之衣爲一條一條的形狀不同,縵衣是一整幅布做成的,登臺說法統統都要搭衣,包括居士,否則就沒有資格登臺說法。
袈裟所在之處,便有天龍八部護念,等於有佛菩薩在,得佛力加持,一切災禍,如水、火、刀、兵都得遠離。衣有如斯殊勝,我們對衣必要恭敬,放置高處,生梵天之福得三乘果。
(參詳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7h0JnRwceXBm8Jrs4SKT3A);
比丘三衣一缽時刻隨身。三衣如塔山,必須恭敬三衣,因為它像一個塔,塔表如來,見塔如見佛。所以我們對三衣要非常恭敬謹慎!不能隨便擺放。有時候三衣被破壞了,或者趕不及把三衣放身邊,可以開緣,但是有時間上的規定。過時了便要捨衣,然後再來重受衣。搭衣千萬不能有炫耀自己的心理,因為搭戒衣是提醒我們時刻如法奉持清淨戒法,奉持如來的使命,用清淨的戒法來廣度眾生。視衣如佛,利益眾生為主。
蓮池大師在《正訛集》第一條中,警告說:“近世袈裟上,遍繡諸佛,雲千佛衣,此訛也。佛像止宜頂戴在首,負荷在肩而已。懸掛胸膈,已涉褻慢。況羅綴一身,自腰膝而下皆佛也,其過可勝言哉?”
《印光文鈔三編卷四》印光法師在答慕西和尚時,呵責說:“千佛衣,即賢劫千佛所制之衣,即吾人所搭之五衣七衣祖衣。無知之人,繡佛像於衣上,則罪該萬死矣!愚人不知罪過,反以爲榮。又復繡龍繡花,以堂堂比丘,而學女人派調。其人之資格,已半文不值。”在印老看來,僧人披着繡龍繡花的袈裟,都是不應該。
《虛雲和尚自述年譜》中,虛老告誡說:“現在雲居山藏經樓,毗盧佛身上披的繡佛袈裟,是上海衆居士送我的。上面繡有千佛,世人多呼爲千佛衣。這種做法,和這名稱都不妥,大違因果。一般僧人穿上這樣的千佛衣就海會,我向來反對。每逢傳戒時,都宣佈千佛衣不合法。” 繡龍繡花的袈裟,大違因果。警示人,應依法而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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